近日,靈臺縣公安局聯合刑警大隊經偵中隊,經過缜密偵查,主動出擊,破獲非法經營煙草案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斬斷了一條往來於陜甘之間的煙草非法經營通道,有力打擊了非法經營煙草行為,維持了正常市場經濟秩序,為該縣打擊食藥農環煙行動再添戰果,得到了轄區黨委政府和群眾的好評。
2019年6月底,有群眾反映,有多名陜西籍男子經常在靈臺縣部分香煙經銷點收購香煙,然後運往陜西省內販賣,嚴重破壞了煙草正常經營秩序。獲此消息後,該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安排,廣布耳目,組織民警經過一個多月的蹲點守候、缜密偵查,於2019年7月31日淩晨1時許,在陜甘交界獨店鎮秋射卡口處成功查獲西安市阎良籍非法經營煙草人員2人,現場查扣香煙1107條,作案工具白色轎車1輛,通話2部。
經查:自2019年初以來,犯罪嫌疑人胡某牛、胡某棟在明知自己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違反煙草經營相關規定,先後多次從甘肅省慶陽地區、平涼地區的靈臺、華亭、崇信等縣的各鄉鎮個體戶手中購得紅蘭州、軟延安、黃蘭州等品牌香煙,然後運往陜西省境內銷售,非法牟取暴利。胡某牛、胡某棟非法經營煙草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經審訊,胡某牛、胡某棟對其非法經營香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讳。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公安機關將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胡某牛、胡某棟作出處理決定。
我國實行煙草專賣管理製度,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製度,任何個人、單位經營煙草製品必需取得煙草專賣許可,未經許可私自經營煙草製品構成違法甚至觸犯刑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號規定,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産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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