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圈販賣國外香煙,看起來很“洋氣”,殊不知,香煙屬於國家專營專賣,不能隨便販賣。近日,好友圈賣國外香煙的小蔣以及他的幾個導遊“采購商”、下家“代理商”,都因犯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判處刑罰。
2017年上半年,小蔣在一個徽信群裏看到有人在賣國外香煙,出於好奇,他買了幾條抽,抽了後發現口感還可以。漸漸地,他開始熟悉了這個代購國外香煙工業,覺得利潤還不錯,可以赚個零花錢。於是,他成為了一名“代理商”,每天在徽信好友圈發廣告,有了顧客便通告上家,直接發貨。後來為了方便買賣,他開始囤貨。
到了7、8月份,“生意”越來越紅火,為了擴充貨源,赚另外錢,他開始想辦法挖掘供貨渠道,首先想到的,便是經常帶團隊出國旅遊的導遊。於是,他抵達國內機場“偶遇”可以長期合作的導遊。
雅子就是小蔣在機場找到的其中一個采購商,她說當時在國內機場候機廳準備帶團隊出國旅遊,小蔣走過來主動要求加徽信成為好友,讓她在國外幫忙帶點東西。後來,小蔣就讓雅子代購日本機場免稅店的香煙。雅子說,導遊的收入較低,平時也會代購一些東西回國買,赚點外快,所以代購香煙,她也答應下來了。
就這樣,小蔣有好多個能夠長期供貨的導遊,貨源足了,做生意自然順暢了,他有幾個顧客,還從他這裏進貨,再賣給別人。小蔣一直沈浸在自己的發財大夢中,直到去年5、6月份,他聽說風聲很緊,也有同行被抓了,他有些擔心於是決定不做了,接單也越來越少。
只是之前做過的事,並不會因此而被遺忘。去年11月,小蔣被公安機關抓獲,順藤摸瓜,小蔣的幾個導遊“采購商”,幾個下家“代理商”,都陸續被抓獲歸案,一條“生意鏈”最終還是被一鍋端了。
經查,小蔣前前後後購買了價值40多萬元香煙,再加價賣給他人,向可以查到的幾個下家共銷售了16萬多元,他從中赚了6萬多元,200多條庫存香煙被公安機關扣押。
近日,新昌縣檢察院對小蔣、雅子等10余人先後提起公訴,新昌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蔣、雅子等人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販賣香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上述涉案人員有期徒刑八個月到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二萬到十二萬不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産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代購有限製,從業需謹慎!切不可為赚錢沖昏頭腦,人財兩空,要積極關註並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避免踩到“高壓線”,沦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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