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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香煙多註意 無證運輸香煙屬於違法行為!

來源: www.yaohuwang.com 時間:2023-06-23 00:27:21 通話版

昨日晚,貨車司機曹某在明知運輸的貨物為煙絲的情況下,依然按照貨主(身份待查)的指示,駕駛廂式貨車,在湖南省懷化市裝運203包煙絲後開上高速,將這批煙絲運往福建省長汀縣。下午3時許,在厦蓉高速瑞金境內,曹某及貨車上203包煙絲被查獲。經鑒定,查獲的煙絲價值39萬余元。近日,瑞金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犯罪嫌疑人曹某批準逮捕。

一、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貨車司機未經許可運輸煙草專賣品導致獲刑入獄的案件時有發生。2018-2019年,瑞金市人民檢察院對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的非法經營案件提起公訴5件9人,9名被告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罰。

因此,在未經有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司機好友們千萬不能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否則可能涉嫌犯罪。別貪圖高額運費而以身試法!

二、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製買賣的物品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第五款: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産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産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六條:明知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一條所列犯罪,而為其供應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供應生產、經營場所、設備、運輸、倉儲、保管、郵寄、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或者供應生產技藝、卷煙配方的,應當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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