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香煙網 > 煙草信息 >

[法規]新辦煙草證將被註銷 原來6個月未經營視同歇業

來源: 中國煙草網 時間:2023-06-29 01:40:18 通話版

       一日,陳先生經營的副食店裏來了2個煙草專賣稽查工作人員,遞給他一份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註銷決定書。陳先生頓時就懵了,實在想不通自己剛申請了半年的煙草零售許可證,怎麼就會被註銷?

      工作人員:您好,這是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註銷決定書。

      陳先生:註銷決定書?

     工作人員:您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能用了。

     陳先生:為什麼》這是半年前剛申領的。

     工作人員:因為你領到許可證之後,6個月內未經營卷煙業務,視同歇業。按照規定,應註銷您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如果您想繼續賣煙,則需重新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

溫馨提示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視同歇業。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收回其煙草專賣許可證。

       陳某在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後的六個月內一直沒有經營卷煙,可以視為一種歇業行為,煙草專賣局應依法將許可證予以註銷。如果申請人確實需要繼續經營卷煙,可以依法重新申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