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自律互助小組建設的進程和效果已經達到甚至超出了之前的預期。最直觀的體會,就是從賣煙不赚錢到賣煙有錢赚。曾經很長一段時間,一再的供大於求讓市場長期處於飽和狀態,再加上提稅順價的雪上加霜,賣煙不赚錢成為常態,現在回想起來,仍然有一種如芒在背的刺痛感。
現在賣煙有錢赚、能赚錢,當然為工業所樂見、市場所幫助、顧客所恭迎。
不過——從賣煙不赚錢到賣煙有錢赚——自律互助有沒有發揮作用,發揮了做大的作用,並不像卷煙經營毛利率的提升這般直觀、準確。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再一次確定並落地「總量控製、稍緊平衡」的調控方針,單純依靠自律互助所搭建的堤壩坡岸,根本無法抵擋大水漫堤的沖刷,貨濫價賤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實際上,回過頭來看,自律互助小組建設之初,讓賣煙有錢赚具備很大程度的本末倒置,相當於2=1+1而不是1+1=2,也就是用賣煙赚錢的結果來倒推自律互助的過程,而不是以自律互助的過程來確保賣煙赚錢的結果。大家考慮的重心,不是怎麼樣支撐賣煙赚錢,而是如果違反約定怎麼處罰進而倒逼不能、不敢低價甩賣。
所以,自律互助在最開始一段時間盡管動靜很大、期望很高,但其實一直處於吃力不討好的狀態,零售顧客的積極性、自覺性是一方面,過程策劃的合理性、必要性是另外一方面,甚至出現為確保價錢執行到位而采取帶有钓魚色彩的過激行為。類似的事倍功半,在「總量控製、稍緊平衡」重新發揮作用之前都非常突出。
這也提醒了我們,對於自律互助的作用發揮要充分肯定,但也不能過於誇大。
一方面,要鞏固賣煙有錢赚的效果和自律互助過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不管任何時候,拧緊龍頭都是最為至關重要的前提,越是形勢向好越要保持清醒頭腦,「總量控製、稍緊平衡、增速合理、貴在持續」落實得越到位,賣煙有錢赚的基礎越牢固,自律互助的作用發揮也就越明顯。
另一方面,煙草要做好煙草該做的事情,放手自律互助該放手的內容。除了不可避免的熱情消退,再加上自律互助對於穩定價錢作用有所趨弱,在不增加零售顧客額外付出的前提下,自律互助的常態化、體系化關鍵是要防止和避免形式化、過載化,少做一些證明有用的事情,多做一些真正有用的事情。
在這個基礎之上,再來思考自律互助的下一步。

首先需要確認的是,穩定價錢只是自律互助的1.0版本,甚至可以說是自律互助的「不務正業」。我在煙不夠賣、不好買的背後裏面表達過,當前的重心仍然要放在貨源投放的精準化、精細化,「總量控製、稍緊平衡」的狀態松不得,尤其要在「平衡」上下功夫,包括但不限於總量、價類、品牌、商品、節奏的平衡。
要達成自律互助的2.0版本,理應在自律和互助兩個維度更好地發揮作用。在日常的操作中,自律往往被等同於相互監督,或者說權重很高,但實際上,自律才是根本和前提,他律只是補充和強化。比如:近期落實《通告》要求,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積極發揮自律互助的作用就非常有必要,也更具效果。
換一個角度,在加大專賣執法、加強市場治理的基礎上,通過自律互助的氛圍營造和措施到位,進一步讓零售顧客確認依法守法才是更好的經營方式、盈利途徑,幫助零售顧客更加珍惜卷煙零售的資格和機會,也就是從事後的相互監督到事前的相互提醒,把嚴格專賣執法的作用更大化和最優化。
這就要求我們要切實抓好自律互助小組組長這個「少數關鍵」,一是素質提升,不僅要選好小組長,還要圍繞提升能力素質來培養好小組長;二是示範引領,不僅在嚴格規範上要樹立表率,在品牌培育、顧客效勞等方面也要做好榜樣;三是作用發揮,小組長做什麼、怎麼做、做成什麼樣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自律互助的品質。
同樣的道理,「互助」也並不是單純的扶危濟困,哪個組員遇到困難了,組織大家去看望幫扶,到了過年過節,送米送油送溫暖,這些事情該做要做,但畢竟不是自律互助的常態工作,也不能因為沒有這些情況、不到年節假日,就導致互助的作用就發揮不了、體現不出來,傷害到自律互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真正的「互助」還是要圍繞提高經營能力、提高顧客效勞能力來展開,煙草的角色轉換要從「把煙賣給零售戶」切換到「幫零售戶賣煙」,和零售戶一起共同面向消費者,自律互助的定位也需要相應調整,在更好地培育品牌、更優質地效勞顧客、更加積極地順應消費趨勢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還有一點,在工業非常關切、重點投入的零售終端建設、文明吸煙環境建設範圍,自律互助小組既是非常重要的橋梁紐帶,又是直接詳細的實施載體,如何打通與消費者之間的「最後一公裏」,如何維持卷煙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何落地文明吸煙環境建設,都可以通過自律互助來團結、引導零售顧客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當然,這一切都還需要或者說離不開自律互助的減負,煙草不加戲、不搶戲,零售顧客少做無用功,不搞形式主義。
以上便是香煙網小編為大家展現的對于自律互助小組積極發揮作用 從賣煙不赚錢到賣煙有錢掙!的相關內容,大家看完之後是不是對於自律互助小組的相關信息更加了解呢,想要了解另外內容恭迎點擊:2018卷煙價錢穩的如何 新型卷煙價錢管理(自律互助小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