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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品運輸方式及法規解析 不同運輸方式限量規定有差異

來源: 中國煙草網 時間:2023-06-28 00:00:21 通話版

       煙草製品是國家規定的專賣品之一,無論是産業或個人銷售、運輸煙草製品都要先取得相應的零售專賣證、運輸證。其中煙草專賣品運輸,是指利用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將煙草專賣品從某一地點運往另一地點。目前國家對煙草專賣品運輸實行準運證製度,對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製品實行限量製度。

        實際生活中,煙草專賣品主要的運輸方式,及相應的準運、限量法規如下

        自運,指的是煙草專賣品的所有權人或占有人自駕車或者雇傭車輛實施運輸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貨物的所有權人或占有人與運輸車輛同行,即人貨不分。煙草專賣法律規範與政策未對自運限量作出明確規定,一般認為應當與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攜帶限量相一致。

        攜帶,指的是煙葉及煙草製品的所有權人或者占有人以人貨同行的方式將煙葉及煙草製品從一地帶往另一地。目前,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異地攜帶卷煙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

        郵寄,指的是煙葉及煙草製品所有權人或者占有人通過郵局將煙葉、煙草製品從一地寄遞到另一地,屬於人貨分離的運輸方式。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郵電部的規定,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2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2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5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10公斤)。同時,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得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

        托運,指的是煙草專賣品所有權人或者占有人委托快遞産業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將煙草專賣品從一地運往另一地。現行煙草專賣法律規範和政策均未規定托運的數量,鑒於通過快遞産業托運與郵寄的屬性基本相同,且快遞産業亦歸屬於郵政部門管理,實踐中通常將煙葉、煙草製品郵寄的限量規定適用於托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