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早在2013年7月24日國務院便通過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並已於2014年1月1日正式執行。其中明確規定嚴禁在高鐵、動車的任何部位吸煙,但總有些煙瘾大、自製力欠缺的“煙民”為一解煙瘾在車廂內吸煙而引發列車煙霧報警器報警,甚至有逼停列車的事例發生,不少煙民也因此被罰了款。但也有部分煙民為過煙瘾趁列車停車到站臺猛吸兩口,而導致隨身攜帶的財物被盜。記者獲悉僅4月裏,北京就發生了兩起旅客因下車吸煙而造成的財物丟失案件。
由於忌惮因在列車上吸煙被罰款,為了過煙瘾的“煙民”早早的就在車門口等候,趁着列車到站的間隙,下車去站臺猛吸兩口。然而抽完煙回來,座位上的隨身物品早已不見蹤跡。4月10日、15日就發生了兩起因煙民趁到站間隙吸煙,而導致座位上的筆記本、通話物品被盜。
對此,筆者想說,列車車廂屬於公共場所,人員混雜,而且到站下車的旅客有很多,難免會有人見財起意,順手牽羊。而在數百人的動車組或高鐵上,尋找丟失的財物無疑是大海撈針,希望渺茫。
為了過煙瘾,而丟失上千元的財物無疑是大大的不值。而且吸煙有害健康早已是不爭的事實,據分析我國吸煙者高達3億,而被動吸煙的約有4億人之多。無論是吸煙者還是被動吸煙者,我們都不能沦為煙瘾的“奴隸”,而是要對百害而無一利的香煙勇敢的say no!